检讨由学生财务服务检讨委员会进行. 在大多数情况下,委员会的决定是最终的.
政策例外
当审查中的问题需要对策略进行例外处理时, 比如64学分规则, 学生可以要求由财政援助上诉委员会审查.
经济援助申诉委员会由负责招生的副校长担任主席,其中包括一名教员, 教务长和主管. 学生金融服务主任是该委员会的无投票权成员.
上诉程序
学生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. 委员会将尽快考虑上诉. 委员会通常需要一到两周的时间来召集和审查上诉. 上诉受理后48小时内,学校将以书面形式向学生作出决定. 上诉委员会的决定在所有情况下都是最终的.